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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看手機」掰了羅志祥 名作家:做這事內心早有答案

生活中心/許書萓報導

周揚青的「分手信」彷彿在演藝圈投下一枚震撼彈,餘波蕩漾。知名兩性作家女王,也在個人粉絲專頁「女王」,發文分享自己對於看手機的想法。女王認為,「你覺得看手機是信任,還是不信任?看的時候,你是是開心,還是揪心?」並表示,她很喜歡這句話「愛人不疑,疑人不愛」,其實你內心裡早已經有了答案。

▲女王認為,「愛人不疑,疑人不愛」。(圖/翻攝自女王臉書)

女王問,「要不要看對方的手機?」、「看了手機,就要有破釜沈舟的分手決心,你敢看嗎?」女王提到,最近熱烈討論的話題,問了大家也得到許多不同的看法,很多人說看手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看了通常都會有鬼。有人說「信任」就該給看,也有人說因為信任所以不需要看。

▲女王指出,要不要看對方手機,這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圖/翻攝自IG)

女王表示,老實說,自己人生中看別人手機應該不超過五次,因為她很不喜歡看(尤其是偷看),因為看手機讓她覺得自己很糟。很多人說通常在要看的當下,就已經知道感情有問題、對方有鬼了。很奇妙的,平常自己不會想看,似乎突然感應到冥冥中神明指示自己要去看!但是重點來了,女王說明,「如果你真的看了,也發現有鬼了,你會怎麼辦?忍耐裝沒事、跟他對質,勇敢分手?」她指出,大部分的人其實是無法當下馬上放手的。於是乎,過著又痛苦、又要看、又要吵,又分不了的生活,覺得自己很窩囊…(看心酸的嗎?)。

▲女王認為,當然,任何的關係都充滿意外,每個人都要有風險管理、設立好停損點。(圖/翻攝自IG)

女王提到,有的伴侶之間以互相看對方手機為樂、覺得這是「忠誠」。也有的人覺得可以隨時看對方手機,就是「真愛」。女王也提到,自己曾遇過照三餐查手機的朋友,最後還是被耍了,她指出,真的要騙,看手機也沒用。有的詐騙集團可以把女生名字改成大雕、阿強…讓女友以為都是好兄弟找他。也聽過把女生名字都叫媽媽,所以對方有好幾個媽媽,另一半誤以為他很孝順。當然,有第二支手機這種鬼故事,現實生活中也聽過,甚至還有第二個FB帳號。他真的要騙,又奈他何?

▲女王指出,當你想著要不要看對方手機時,其實你已經不信任、懷疑他了。(圖/翻攝自IG)

女王指出,要不要看對方手機,這是一個「價值觀」的問題。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沒有對錯。只要找到跟自己觀念一致的人在一起就好。女王表示,對她來說,談戀愛自己曾看過手機,但是遇到另一半、結婚到現在,她從沒看過、也不想看老公手機耶,放在她眼前都略過那種,老公也不會看她手機。女王說明,既然要結婚,就要找個令自己放心、有安全感的對象,不是嗎?有人說,但是婚後還是會有鬼啊!〈夫妻的世界〉不是這樣演的?現實生活中婚後也是一堆鬼故事啊!

▲女王表示,在你要看手機前,你要先想好,看了之後你會怎麼做吧!(圖/翻攝自IG)

女王認為,當然,任何的關係都充滿意外,每個人都要有風險管理、設立好停損點,可以100%相信對方,但如果感情變了,自己也要知道人生並不是沒有誰就活不下去、或無法再愛。

女王說,反過來問,如果一個人想看另一半手機,那自己的願意給對方看嗎?如果另一半一直要查自己、懷疑自己,自己會開心嗎?女王表示,「我自己不喜歡要看手機的男生,我會覺得他很沒自信、愛猜疑,感覺很不好,讓我對他觀感大打折扣(我不會覺得這是愛)」。女王認為,通常會看她手機的男生,在自己知道對方要看的時候,就有分手的念頭了。女王表示,這是她個人想法,她覺得在一起或結婚,人還是要保有自己的隱私,並不是要做壞事,就像是她也需要獨處、有私人的空間。

▲女王問,看了手機,就要有破釜沈舟的分手決心,你敢看嗎?(圖/翻攝自IG)

女王分享,「朋友說,跟好友聊的八卦(涉及好友隱私)、跟家人討論事情、偷偷去做醫美、或工作的一些細節或機密也不一定想跟另一半完全分享啊!(這就是隱私)(朋友說網購買什麼也是隱私,哈)(每個月花多少錢也是我的隱私)」。

最後,女王犀利指出,「當你想著要不要看對方手機時,其實你已經不信任、懷疑他了。在你要看手機前,你要先想好,看了之後你會怎麼做吧!」女王認為,真的可以分手,就去看,無法分手?或許你需要一個他不愛你的理由,讓自己狠狠的痛、沒有後悔,也沒有退路。女王問道,「你覺得看手機是信任,還是不信任?看的時候,你是是開心,還是揪心?」她很喜歡這句話「愛人不疑,疑人不愛」。其實你內心裡早已經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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