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因「323佔領行政院行動」遭控煽惑他人犯罪的學運領袖「魏揚」等人,一審因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部分,分別被判3至5月不等有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8日宣判,魏揚等約6人,以煽惑他人犯罪,逆轉無罪變「有罪」。消息一出,魏揚立刻在臉書發文,十分鐘湧入上百人表態,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學運領袖陳為廷也來臉書按「怒」,表達對判決的不滿。
▲魏揚等人因攻佔行政院行動,被控妨害公務、毀損等罪,高院二審判決逆轉無罪變有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一審判決,8人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決有罪,3人被控破壞拒馬等公物,涉犯毀損公物罪。一共11人分別遭判3、4個月有期徒刑。魏揚等8人涉犯的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則是無罪。不過二審高等法院28日宣判,魏揚等約6人,以煽惑他人犯罪,逆轉無罪變「有罪」。分別判刑2月到5月不等刑期,魏揚被判4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魏揚二審結果出爐改判4個月臉書發文,陳為廷憤而按「怒」。(圖/翻攝魏揚臉書)
魏揚則在臉書寫下「二審判決:一審有罪者維持原判,一審無罪者,全數改判有罪」。網友紛紛表示「扯」、「這啥X判決...」、「現在有辦法救濟嗎?」、「天阿...」、「現在如果為此走上街頭能救濟嗎?」、「真他X的傻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