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接獲舉報,水利署水文技術組前正工程司李榮崇,涉嫌以假借款方式,向承辦地下水觀測站、井建置案的包商索賄60萬元,疑因李男10年後依舊不還錢。台北地檢署29日發動搜索傳喚,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收賄罪偵辦。
▲水利署官員索賄不成,竟以借款名義向包商要錢,台北地檢署發動搜索傳喚。(圖/資料畫面)
檢調追查發現,李男涉嫌自2011年,擔任水利署水文技術組正工程司期間,利用承辦地下水觀測站、井建置維護設計及監造標案時,以協助得標廠商修改相關文件為由,向一楊姓女負責人索賄60萬。
但發現楊女似有推託不願給錢,李男改以借款名義,向楊女「商借」60萬元。為不得罪李男,楊女於2011年6月間,以港幣為單位,匯款新台幣60萬元至李男帳戶內。但至今李男尚未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