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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鐵路警察局員警李承翰,在火車上遭乘客鄭姓男子持刀刺死,而鄭嫌在今(30)日獲判無罪,並以50萬交保,讓許多人難以接受,因此就有人在PTT上發文詢問:「遇到精神病砍人,抄傢伙砍回去犯法嗎?」而該問題也掀起了超多網友的熱烈討論。
▲有網友在PTT上發文問卦。(圖/翻攝自PTT)
原PO在八卦板上發文詢問:「所以說有病的人可以合法砍人辣?那今天遇到瘋子亂砍人怎麼辦?逃是首選,但萬一在車箱逃不掉,或是執法單位不得不面對怎麼辦?可以直接開槍打死他?或拿刀跟他拼命嗎?會不會被判有罪啊?」
▲砍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對此,網友們紛紛留言「先問同車廂有沒有精神科醫生現場開一張給你」、「法律人會叫你不要亂動被砍死好」、「武功高強不如一證在手」、「法律系都會空手奪白刃我以為大家都知道,大一選修,還有大二選修上帝視角理論與應用」、「建議大家想辦法弄到精神病證明來對抗」、「大家快去掛精神科開證明以後被砍就砍回去,應該就不會有事了」、「以後新生兒打完疫苗,要再掛個精神科內外兼顧」、「人家可是精神病大人,下等人乖乖站著被砍好爆」、「我建議你超前部署,先看一年精神科」。
更有人點出了殘酷的下場「執法過當跟防衛過當」、「防衛過當唷!你為什麼不空手奪白刃呢」、「防衛過當!要被關」、「真的有法官判過唷」、「你一個沒病的人想不出逃跑方法?反擊我就判你死刑」、「不行!你會被說防衛過當然後判得比砍你的還重」、「法官會叫你空手奪白刃」、「神經病砍死你無罪,但你砍傷神經病會被法官判到你想死」、「沒有神經病這個免死金牌,你會判關到死」、「法官會說你可以奪刀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