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苦苓:精神病可以領到法院認證的「殺人執照」?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台鐵逃票糾紛,遭鄭姓男乘客持刀猛刺腹部送醫不治;昨(30)日一審判決出爐,鄭嫌因患有「精神問題」思覺失調症遭判無罪,引發熱議,作家苦苓今(1)天表示,「我看不下去」。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台鐵逃票糾紛,遭鄭姓男乘客持刀猛刺腹部送醫不治。(圖/資料照)

苦苓直言,精神病犯罪不可以判刑?既然是法律,「我沒話說!」

但他說,想要問的是:那要把這個精神病怎麼辦呢?五年強制醫療如果治不好,是不是就要放他出來趴趴走、他又可能殺人,然後又因為精神病被判無罪呢?

「所以精神病可以領到法院認證的『殺人執照』是嗎?」

苦苓還說,以後要殺人的就先裝瘋賣傻、多去看幾次精神科、殺人的時候鬼吼亂叫⋯自然有機會被判無罪的,安啦!「這樣『恐怖』的社會,我完全沒辦法接受,你呢?」

▲作家苦苓

但律師呂秋遠則直言,「政府,我不是只指法院,還有立法院、行政院的相關部會,有沒有嘗試想要解決這樣的差距?還是只能讓辯護律師被罵黑心、法官被罵恐龍,然後民眾說,喔!原來主張自己有精神病,殺人就沒事了,精神病患被污名化,法院的信任度再度被重創」,法官只能說,依法判決、謝謝指教,然後心裡暗自幹聲連連,因為刑法19條又不是擺著好看的,精神鑑定報告也不可能不參考,罵的卻都是法官,現在是怎樣?

呂秋遠表示,面對這個判決,民眾不爽是一定的,但是政府現在不是把責任丟給法院就好,而是應該去思考,民眾不爽的根源在哪裡?罵別人法盲,不會顯示自己很厲害,只會讓民眾加深學法律的人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只會唱高調。

他說,大部分民眾只希望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政府如果不能在這個判決裡,認真思考往後的法律、預算、人員執行要如何避免或減少這種悲劇,那就是讓民眾繼續討厭司法而已。「而悲劇,會繼續發生」。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處理台鐵逃票糾紛,遭鄭姓男乘客持刀猛刺腹部送醫不治。(圖/資料照)

 

#嫌犯有病判無罪 鐵警父抑鬱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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