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紹宇、洪琮翔、鄭翔仁/台南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火車上,遭鄭姓男子持利刀殺害,今年5月一審,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家屬要求重送鑑定。二審的臺南高分院送成大醫院重新鑑定後,最新結果出爐,認為鄭姓男子當時只有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能力降低,並沒有到達「精神喪失」。殺警案是否無罪?現在看來很有可能逆轉。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火車上,遭鄭姓男子持利刀殺害。
2019年7月3日鐵道警察李承翰協助乘客逃票事件,卻遭到對方持利刀攻擊,年僅25歲的生命就此結束,震驚各界。
死者母親(2020.06.05):「常常那個時候,平常都不敢哭,晚上都一直哭,大家都說我表面上堅強啊,(很堅強)不是啊,我沒辦法啊,怕他走不了。」
講起乖兒子,母親聲淚俱下,沒想到等待將近一年的時間,今年5月法院一審出爐,卻判鄭姓嫌犯「無罪」,直指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為嫌犯罹患思覺失調症,犯案當下急性發病,沒有辨別能力。
▲講起兒子,李承翰母親聲淚俱下。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2020.05.01):「這個被告在行為當下,他是一個、他可以有思辨能力,他的辨識能力是沒喪失的。」
判決一出,引怒不少國人批評,檢察官也出面打臉,家屬決定上訴,要求重新送鑑定。一審嘉榮分院鑑定指出鄭嫌行為時有「精神障礙」,沒辦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不過重新送成大醫院,最新鑑定指出鄭嫌只有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只要服藥就能控制,從法律面來看,鄭嫌只能得到減輕其刑。
▲兩次精神鑑定報告結果不太一樣,殺警案二審判決可能會逆轉。
臺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經結果是認為說,他在案發時候是顯著減低,但是還沒到達整個精神喪失,還是屬於應減輕其刑,而不是說沒有責任能力啦。」
▲一審法官認為嫌犯罹患思覺失調症,犯案當下沒有辨別能力。
鑑定前後落差大,不排除法官將傳喚鑑定人進一步釐清。殺警案國人高度關注,無罪是否會逆轉?就等法院查明真相,給出答案,還給李姓員警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