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琮翔、邱瑞揚/台中報導
停車在合法的路邊,怎麼一夕之間卻變成廢棄車輛?台中一名林先生日前停車在烏日光德國中附近,沒想到下班卻發現自己的愛車遭貼「廢棄車輛」清理通知書,車主納悶自己才剛繳完稅,也都有出門,怎麼會被貼?不滿警方沒有通知;不過警方也表示,是不是廢棄車輛都會有一套標準來認定,但車主認為手法實在太粗糙。
▲林先生的愛車遭貼「廢棄車輛」清理通知書。
林先生手機錄影,他簡直氣炸了。
當事人林先生:「我們車有很舊嗎?」
轎車、貨車沿著住家附近道路兩旁停一排。
當事人林先生:「這台已經撕掉了,這都有在移動的車,然後看到車子舊就給人家拖,是什麼意思?」
林先生越講越生氣,車子好端端停在路邊。
當事人林先生:「他每一台輪胎都是氣飽飽的,表示人家都有在動,看人家車子舊就給人家貼,有點離譜吧!」
▲通知單撕掉後留下殘膠。
就是這一張廢棄車輛清理通知單貼在擋風玻璃上,強膠貼上,撕下卻變成這副慘狀,車主花了將近半小時才將殘膠清乾淨。
▲林先生氣得PO文怒轟。
林先生暴怒,怎麼會被貼上廢棄車輛?打電話詢問派出所員警,卻回應他「接到民眾檢舉」。林先生怒轟貼通知書「是依照哪一個法規?」,不明白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公民,為何要受到這樣的對待?
當事人林先生:「我的車子還是保持很乾淨,而且很完整,貼也沒有打電話詢問說你這台車是不是沒有人的?還是廢棄物的東西?」
烏日警分局烏日所所長江明儒:「民眾檢舉有多輛廢棄車輛停放,發現亦有車體髒汙、許久未使用的車輛停放。」
▲車輛報廢有一定的流程。
按照現行法規,區別是否廢棄車輛,分別為有牌、無牌,權責一個是警方,另外就是環保局;針對車輛外觀、輪胎消氣,或是停放位置占用道路,就會貼上公告,7天內沒人領就會送到暫存場,1個月就會報廢。警方稱被檢舉「所謂有灰塵」就貼廢棄,也讓人難以接受。
當事人林先生:「覺得是有點霸凌我們百姓。」
▲廢棄車輛暫存場裡有近百輛轎車。
實際被拖走的廢棄車輛會放台中暫存場,就在文山掩埋場,將近百輛轎車還有上千輛機車,公告期滿一個月就會報廢拍賣。不過看看拖來的這些車,不光是灰塵髒汙,有的輪胎少一顆、有的擋風玻璃整片碎裂,明顯是報廢車。
不過民眾停在路邊,卻遭貼廢棄單,幸好即時發現才沒有讓愛車變成報廢車,對此警方沒有道歉,只說唯一的疏失就是沒有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