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當代成人棒球打9局,而所有各級棒球從少棒到職業棒球,都是3個好球「三振」出局、4個壞球「四壞」保送。為什麼是這個數字呢?難道不能4好球?不能5壞球嗎?
▲富邦悍將投手Henry Sosa(索沙)。(圖/記者林聖凱攝影)
19世紀初期棒球剛發明的時候,投手其實比較接近「餵球」者,投手的工作是把球「拋」給打者打,比較接近現在慢速壘球的投球。
漸漸的,投手發現可以用比較快的拋球讓打者打不到或者打不好。19世紀中葉開始出現了四分之三的肩上投球。被譽為「棒球之父」的萊特(Harry Wright)在1884年將棒球規則訂定為:「投手可以使用任何方式出手投球」,從此投打之間的關係,變成了互為攻防的對立者,投手也開始發展出快速球以及各種變化球,目的就是讓打者打不好。
棒球剛發明的時候,還真的是將「好球」的極限設定為3個,而當時的棒球是鼓勵打者將自己喜歡的球打進場內,打者可以一直等待喜歡的球才來揮棒。所以,棒球一開始並沒有「壞球」,有時候一位打者會等個40、50球之後才揮棒,導致比賽時間過長。根據歷史記載,1860年曾經有一場棒球比賽,打完前3局,雙方投手總共投了665球。
1863年開始有「壞球」的限制,一開始不是「四壞球保送」,而是「九壞球保送」。但是比賽時間還是過於冗長,於是逐漸演進為八壞球、七壞球。直到1889年才確立現代棒球的「四壞球」保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