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詹姓正妹與簡姓男子交往時,發現簡男偷了她的金項鍊,還在與她出遊時,偷偷拿到金飾店變賣。讓正妹生氣的是,簡男竟複製鑰匙,分手後3次潛入她的租屋處偷首飾,換鎖也沒用,簡男找來鎖匠開鎖,進入屋內繼續偷。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將簡男以竊盜、侵入住宅竊盜等罪,判處9月有期徒刑,考量雙方達成和解,緩刑4年,需接受法治教育16次,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並支付公庫6萬元。
▲詹女透過手機APP,連線家中的網路監視器,驚見已分手的簡男帶鎖匠開門,闖入屋內偷東西。(示意圖/記者楊佩琪攝)
根據檢方起訴,詹女和簡男交往時並未同居,詹女也強調,並未將住處鑰匙交給簡男。但2018年7月間,簡男竊取詹女放在客廳桌上珠寶盒內的鑽戒、金項鍊,幾天後,2人一同到台中遊玩,簡男趁機進入一家鑽石店變賣,詹女察覺不對勁,返家後清點財物發現遭竊,氣得報警,與簡男分手。
只是1個月後,詹女放在衣櫃紙袋內,裝有1400美金、2000港幣和金手鐲、金項鍊的皮夾不翼而飛,詹女透過Line質問簡男是否是他偷的,簡男坦承。
▲讓詹女無法接受的是,交往時,簡男就偷了她的金項鍊和鑽戒等,分手後還複製她家鑰匙,侵入行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誇張的是,被抓包一次,簡男還不死心。1個月後,詹女又有手鐲、鑽戒等遭竊,再次報案,簡男才把東西歸還,又過了1個月,簡男發現詹女更換門鎖,竟大膽找來鎖匠開鎖,進入屋內搜刮詹女的筆電、行動電源、滑鼠等3C用品。這次詹女因在家中裝了網路監視器,以手機APP連線,發現簡男曾進入家裡,趕緊報警抓人。
到案後,簡男坦承所有犯行,被檢察官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期間,簡男與詹女達成和解,法官考量其犯罪動機、手段等,及其曾因偽造有價證券被判刑,已執行完畢,希望簡男能深記教訓不要再犯,因此以竊盜、入侵住宅竊盜罪,各判4月、6月有期徒刑,應執行期9月,得易科罰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完成16次法治教育,向公益團體等服180小時義務勞務,還需支付公庫6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