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侯姓男子,去年5月底,將車臨停在路邊,未注意後方車輛,便打開車門,導致黎姓電動車騎士撞上倒地,遭李姓騎士輾過,頭部重創身亡;新竹地院審理時認為,侯男當下便向員警自首肇事,且過去並無前科,也已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經偵審及科刑程序後,應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
▲黎男遭車門擊落、又被後方機車輾斃。(資料照/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35歲侯男去年5月29日下午4時許,駕車途經竹北市中華路,將車輛停放於路邊,準備要下車時,卻未注意後方黎姓電動車騎士路過,便貿然開啟車門,導致車門碰撞黎男,造成他人車倒地,又遭李姓機車騎士輾過頭部,頭部重創送醫不治,至於李男則是鎖骨骨折、臉部撕裂傷、挫傷等傷勢。
侯男在警方到場後,立即向員警自首,表明自己是肇事者願接受裁判,在後續警詢、偵訊過程中均坦承犯行,並積極賠償死者及傷者,與家屬達成和解,並獲得對方原諒。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侯男過去素行良好並無前科,且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並賠償完畢,對方家屬也願意給予緩刑機會;考量他經過此次偵審及科刑程序後,應無再犯之虞,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黎男遭車門擊落、又被後方機車輾斃。(資料照/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