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結婚半年…外遇女同事「茶水間纏綿6分鐘」 新婚妻氣炸

社會中心/朱祖儀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雄(化名)和妻子在2018年2月結婚,但才過了短短1年多,就在2019年11月結束婚姻。原來是因為2人結婚半年後,男方就忍不住和女同事小萱(化名)搞曖昧,不僅互稱老公老婆、一同出遊,還在茶水間纏綿長達6分鐘,阿雄妻子得知此事後,氣得提出告訴。近日橋頭簡易庭審理此案,判小萱須賠償8萬元,全案可上訴。

▲阿雄偷吃女同事。(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阿雄妻子指控,她和丈夫在前年2月結婚,但沒想到同年8月,丈夫和小萱就在手機簡訊內,以「老公」和「老婆」互稱;同年10月小萱還和阿雄一起到台南出遊;不僅如此,到了年底,兩人更在公司茶水間有如乾柴碰上烈火,直接做出擁抱、親吻、摸胸等行為。對於上述3種行為,讓阿雄妻子相當心痛,分別求償5萬、5萬、10萬,共20萬元的賠償金。

但小萱到案後解釋,她在2018年11月才知道阿雄已經結婚,且當時稱阿雄為「老公」,是因為要傳訊息給當時的男友,但不小心傳錯了,才會出現這樣的情形,而對方稱自己為老婆,屬阿雄的個人行為,因此她沒有予以回應;關於兩人一起到台南出遊健身,她則表示,同行還有其他友人,只是一般人的正常社交活動;在茶水間的行為,是阿雄在對她性騷擾,她沒有做出想侵害元配權益的行為。

▲阿雄和小萱一同到台南出遊。(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攝影者chia ying Yang, Flickr CC License)

但法院勘驗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阿雄曾傳「老婆,我現在才要睡,下午可能沒法陪妳練了」、「下班囉,你晚上沒要運動的話在家多休息」、「老婆,我沒加班~妳今早上班記得幫自己買鮮奶喔」、「老婆早安」等話,但小萱沒有做出制止的行為,還有類似回應「謝謝老公的早餐,很好吃!我要去運動囉~!」的情形,可見準備早餐和運動為兩人的日常話題。

關於一同去台南出遊,因為未見阿雄和小萱有親暱行為,無法判定兩人是否有逾越普通關係的行為;而阿雄是否在茶水間對小萱性騷擾,依據當時的監視器畫面,並未看到小萱制止、抗拒的反應,因此不採信小萱的辯詞,最終判她須賠償正宮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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