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PTT八卦版上一篇文章引發網友憤怒,PO文的人寫下標題,「思覺失調可以xx小蘿莉嗎?」的文章,內容提到將在下週一(5/4),到住家附近國小校門口,對學童下手。貼文被網友怒罵之外,刑事局也介入調查,發現PO文者是一名住台北市的李姓男子,昨(2)日已通知李男到案說明,李男供稱,因為殺害鐵警李承翰的鄭姓嫌犯,患有思覺失調症犯案,嘉義地院宣判無罪,自己才以「反諷」手法PO文。
▲李男在PTT上PO文,宣稱將在下週一將到住家附近國小對學童下手,目前警方已通知李男到案說明。(圖/翻攝自PTT)
殺警無罪判決,引起社會議論,當天下午,PTT出現一篇以『思覺失調可以xx小蘿莉嗎?』作為標題的文章,內容提到「家裡附近國小要放學了,校門走出的蘿莉都好可愛,好想要抱緊她們,我最近常常失(思)覺失調,幻想自已活在二次元的世界裡和蘿莉們打情罵俏,這週末想要停藥三天加強幻覺,然後下週一去學校門口動手,盡情享受小蘿莉青春的肉體,反正法官會判我無罪釋放,請問我4不4一輩子可以無限享用小蘿莉了?想到就覺得興奮」。
這樣的貼文引來網友怒罵「可以啊 ,你等等就被關了」、「無腦跟風仔」、「先去看醫生好嗎」;也有網友提醒「你這篇留著就是犯罪預告了,不可能無罪」、「等別人報警了 你好自為之」、「感覺不行我記得好像都判很重」。
這片誇張的貼文,警察也看見了,主動調閱PO文者IP,追查到一名家住台北的李姓男子,通知他到案說明,李男向警方供稱,因殺警的鄭嫌,獲判無罪,才會在PTT上以反諷且自認有趣的言詞,表達內心感受;雖然李男無實際從事犯罪的想法與行為,但這樣的言論已經觸犯《刑法》第 151 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局也調閱李男的病例,發現無精神病史,為了以防萬一,仍請台北市府進行後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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