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北少女阿花(化名),2016年就讀北市私立東山高中時,在教室內有脫襪的習慣,遭鄰座女同學小美(化名)辱罵「好髒、白癡、噁心」,甚至與同學一同排擠阿花,使阿花晚上睡覺時,常做惡夢驚醒,不敢進教室上課,還需接受心理諮商。事後阿花在母親得陪同下,2018年12月、2020年4月向小美與學校提告求償,不過法官認為罪證不足、求償不合理,判阿花母女敗訴。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阿花指出,鄰座的小美常聚集同學故意說「真倒楣坐在她旁邊、死白目」,或是無緣無故叫她閉嘴,這讓她飽受精神痛苦,還需尋求心理諮詢,因此阿花母女倆以心理諮商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名目,向小美求償20萬元,法院審理時,阿花母女還提出小美曾簽下的道歉函為證。
▲阿花常在教室內脫襪,遭鄰座同學嗆「噁心」(圖/翻攝自flickr)
小美認為沒有霸凌阿花,因為自己有轉筆習慣,有時筆會掉到地上,彎腰撿筆時,看到阿花在教室內把襪子脫掉、覺得筆很髒,才會脫口而出「噁心」;小美受迫於阿花母親的壓力,自己也想專心準備大學考試,才會簽下道歉函,沒想到事後阿花卻不時挑釁她,不過為了準備考試,小美全都忍下來。
小美和阿花的班導指證,阿花指控小美的內容,未曾在學校內看過,阿花的母親到校擬道歉函時,堅持要把「長期出口辱罵出言不遜說髒話」列入,且態度相當強勢,這讓小美感到害怕,才會簽下道歉函;學校生活組長補充,同學們皆認為,小美未曾主導霸凌阿花,但都知道小美簽道歉函時,當下壓力相當大。
對此法官從阿花的心理諮商紀錄中發現,阿花自小學起,對人際相處較敏感,過去也曾發生與多名學生相處時出現問題、易負面解讀他人行為,甚至接受心理諮商時說:「覺得大家都自私想復仇」等語;阿花也未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小美的霸凌行為,依罪證不足,小美獲判免賠。
阿花和媽媽敗訴後,又對東山高中提告,分別求償51萬、15萬元,法官認為,若學生間出現霸凌事件,應積極介入處理,但小美在2016年8月10日簽下道歉函後,阿花就沒再向校方反應被霸凌,心理諮商也在2017年2月15日後停止,但阿花卻在2019年4月17日向法院提告,這已超過2年追訴期,且學校的簽約對象是阿花,不是母親,法官認為母親沒道理向法院求償,故判學校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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