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上市公司「葡萄王生技」2016年因被檢舉竄改「晶識王」等產品效期,引發喧然大波,之後董事長曾盛麟等人獲緩起訴處分。現又有前員工檢舉,其2015年董事會紀錄造假,曾盛麟等人涉及偽造文書。不過檢方偵辦後認為,相關罪證不足,給予曾勝麟、法務室主任施沛蓁等人不起訴處分。
▲葡萄王前總監舉發董座曾盛麟等人偽造董事會紀錄,不過檢方查無實證,不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葡萄王經銷部前總監陳清裕檢舉,2015年間董事會改選曾盛麟為董事長,但其實該場董事會,出現一賴姓男子假冒擔任董事的哥哥出席,還偽造哥哥的簽名、用印,因此該份董事會議紀錄根本不實,曾盛麟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檢方偵辦時,傳喚當時參加董事會的曾盛麟胞姊曾美菁等人,不過皆表示根本不認識賴姓兄弟,只知道賴姓兄弟檔住在高雄,平常也無與他們聯繫,賴男是否有權代理哥哥出席、簽名,他們並不知情。
陳清裕曾被控受曾盛麟哥哥曾盛陽指示,透過一研發專員,取得葡萄王乳酸菌產品技術標準書內容,再交由另名謝姓女員工拍照,於網路上散播配方是「給豬吃的」,涉嫌妨害名譽、洩漏營業秘密,桃園地檢署依法起訴。營業秘密部分,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曾盛陽、陳清裕等4人無罪。
日前葡萄王爆出竄改晶識王、靈芝王等產品效期,曾盛麟等人被依涉犯詐欺罪送辦,因全數認罪,獲緩起訴處分。不過當時葡萄王曾發出聲明強調,竄改事件為當時已經離職的陳清裕所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