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可領雙份補助?弱勢先拿4500 可再申請3萬紓困金

生活中心/廖俐惠報導

紓困補助百百種,什麼樣的狀況下符合資格?我能領到多少錢?搞得民眾霧煞煞,如果我符合弱勢補助資格,每個月多拿1500元,那我是否能申請急難紓困金呢?記者致電衛福部諮詢專線,客服人員解答,兩者不衝突,如果都符合條件,可以都領沒問題。

▲不少民眾都前往公所申請。(示意圖/資料照)

政府的紓困方案當中,如果你是弱勢生活補助者,每個人每月再加發1500元,共發3個月,可以拿到4500元。不過,如果你已經領取了「加發弱勢生活補助」4500元,但又符合急難紓困金1萬元至3萬元的資格(未參加勞保、公保、農保等,限定收入及存款資格也符合),是否能兩者都領呢?還是只能擇一?

衛福部1957諮詢專線的客服人員解答,如果本身領有弱勢加額補助,但現在生活陷入困境,譬如說原本在就業,但因為疫情關係,現在減班休息(無薪假),收入受到影響,加上沒有投保勞保的話,就可以直接到居住地的公所去申請急難紓困。領有弱勢加額補助原則上是不會影響到急難紓困,頂多是把這筆錢列入收入做計算,兩邊都有資格的話,確實都可以提出申請。

▲如果有符合資格者,請到公所申請。(示意圖/資料照)

衛生福利部指出,為了因應本次疫情,已經新增「急難紓困實施方案」補助對象,擴大照顧因疫情生計受困民眾,符合急難紓困申請者,5月6日起可到居住地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經由書面審核認定,核定後撥款。

▶衛福部紓困專線: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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