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中報導
前年12月間,彰化埔心鄉一名40歲印尼籍王姓外配,與吳姓前夫長期積怨,趁他熟睡時持刀猛捅,就連就讀國中的女兒也不放過,成了陪葬品。王女事後前往警局自首稱「不後悔」,台中高院依殺人等罪,判處28年徒刑,褫奪公權10年,全案上訴最高法院中。
判決指出,王女與吳姓前夫3結3離,王女離婚後仍與吳男、女兒及公婆住同一屋簷下,並在吳男家族投資的汽車旅館擔任清潔工,夫妻倆時常因生活瑣事和工作爭執不休,王女因不滿前夫總是嗆她「把妳趕回印尼」,再加上平日前夫也未給生活費,每月只能靠清潔工2萬元薪水過活,還得寄回印尼養娘家,雙重壓力下因而萌生殺機。
▲印尼婦持刀猛捅丈夫。(圖/資料照)
2018年12月6日凌晨,夫妻倆再度發生爭吵,她趁前夫熟睡後,扯開其毛毯,持預藏的水果刀猛捅前夫胸腹部,吳男痛到驚醒,與王女發生拉扯,負傷逃下樓求救,但仍被追砍19刀,屋內血跡斑斑。
王女又想起女兒平時也不聽管教,每次吵架總是護著父親,擔心丈夫死後,自己得入獄,女兒日後將無人照顧,「乾脆也順便殺一殺」,轉身至女兒房間,趁她熟睡時對她痛下毒手,直到女兒斷氣,總共下手17刀。父女兩經送醫急救,仍因失血過多不治。王女事後畏罪本想自殺,卻沒有勇氣,只好主動投案。
▲印尼婦不滿女兒總是替丈夫說話,竟動念「順便殺一殺」。(圖/資料照)
彰化地院審酌,王女有持續性憂鬱症、非特定的思覺失調類群,但依據相關事證,可推測案發前王女精神狀況穩定可能性較高,犯案動機與前夫長期責罵、輕視有關,事先將存款提領一空、等待前夫入睡行兇、前往派出所自首等行為,足以看出她犯案時擬定策略增加成功機率,行為衝動性並未超出可控制範圍,且清楚記得案發前過程,依殺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她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褫奪公權10年。
判決結果令吳姓前夫家屬難以接受,上訴求處死刑,但台中高分院日前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決,目前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印尼女外配全身是血到警局自首。(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