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6歲的台灣網路名人、活動主持人陳沂,2018年公開批評國軍「大部分志願役都是廢物」,當時國防部提告,藝人陳為民也加入留言「告死這狗畜」,結果陳為民遭陳沂喊告求償百萬,陳沂後來改求償50萬,台北地院1月時判陳為民應賠6000元,陳沂不滿,認為判賠太少上訴,陳為民今日至法院調解,批陳沂浪費司法資源、「喊芭樂拳」,也說自己不後悔為國軍發聲,一切交由司法處理。
▲陳為民自認不後悔為國軍發聲。(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ettoday》報導,陳沂不滿陳為民的留言,陳為民當時在《國防部發言人》臉書專頁留言支持國防部告陳沂「告死這狗畜」,陳沂稱「夜裡想到都難過得睡不著覺」,提告並求償50萬,北院審理半年判陳為民應賠6000元,而當時國防部告陳沂妨害名譽的部分,北檢調查後以她發言「沒有特定對象」處分不起訴。
▲陳沂罵國軍志願役惹議,陳為民也捲入風坡。(翻攝自臉書)
6000元的金額陳沂不滿,提上訴,陳為民今(8)日受訪提到,不後悔替國軍發聲,也趁機會可以了解法院,但是也說調解不太順利,「陳沂覺得錢不夠多、要提高金額,老實說我覺得她濫用司法資源、浪費法官的時間,喊芭樂拳在談條件…我覺得不好」,並表示將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