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徐珮期報導
噁心!新北市一名58歲林姓男子,涉嫌對同社區8歲女童伸出狼爪,硬拉著女童至樓梯間,將無辜的女童抱在大腿上親吻,女童母親得知後,氣得向林男提告。林男辯稱對女童有好感才會親吻她。新北地院考量林男與女童母女達成和解,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兒童及少年妨害性自主及性騷擾,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強拉女童至樓梯間,強行親吻她。(圖/資料照)
2019年8月26日上午11時,女童跟哥哥在社區騎腳踏車,林男見哥哥騎遠僅剩女童一人,竟要求她過來一下,隨後強拉女童到樓梯間,強抱女童說「給阿伯抱一下、親一下」,女童被林男的舉動嚇到後,想轉身逃跑,但卻被林男一把抓住,抱起女童坐在自己大腿,繼續強吻女童臉頰。事後女童的哥哥將此事告訴母親,母親不甘自己心愛的女兒被欺負,氣得向林男提告。
林男到案後辯稱「我會這樣做的原因,是對女童有好感,就是超過了」,新北地院考量林男無前科,和女童母親達成和解賠償,法官審理後決定給林男最輕刑度判決及緩刑,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年7月、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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