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沈姓男子,2018年12月6日間,他在14小時內對2名女子猥褻,甚至還造成1人多處受傷,沈男被逮捕送辦後,他出庭時辯稱「因為我生病,根本不曉得當天發生什麼事!」法官根據案發時精神鑑定,認為沈男仍具備基本理解及社會判斷能力,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3個月、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有期徒刑,且服刑後施以監護1年半,可上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3個月、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沈姓男子,2018年12月6日晚間9時許,他見「小君」(化名)從住處牽機車外出,公然脫褲裸露生殖器猥褻小君,小君嚇得大喊求救,小君父親聽到女兒的呼救聲趕到,手持安全帽打趴沈男,並向警方報案。
沒想到隔天中午11時許,沈男見「小芬」(化名)在住家車庫前要外出,他竟強行抓捏小芬下體,還將小芬推倒,強行猥褻得逞,後來因路過的鄰居制止,沈男才趕緊逃跑,小芬氣得報警,警方循線將沈男逮捕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沈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罹患思覺失調症,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法官根據案發時精神鑑定,認為沈男仍具備基本理解及社會判斷能力,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3個月、強制猥褻罪判10個月有期徒刑,且服刑後施以監護1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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