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文」化名,2017年8月間,他透過臉書找到30年前國中女同學「小芬」(化名),2人互動密切,阿文甚至還幫小芬煮飯、照顧小孩,甚至叫她媽媽「丈母娘」,阿文妻子發現丈夫出軌,憤而對小芬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小芬須賠償阿文妻子15萬元,全案定讞。
▲阿文妻子發現丈夫出軌,她心碎向對方提告求償。(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阿文妻子提告主張,她與阿文婚後感情美滿,並育有1子1女,2017年8月間,其夫自臉書找到經營保養品直銷、30年前的國中同學小芬後,他經常藉故外出,家庭生活開始變調。
阿文妻子事後發現,阿文和小芬時常同處一室、一同出遊,彼此互動親密,宛如一家人,阿文還幫忙協打理家務、煮飯做菜,或買飯給小芬家人享用,甚至直接稱呼小芬媽媽「丈母娘」,因此怒向小芬提告求償100萬元。
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小芬對於阿文妻子指控,一概否認;法官認為,阿文確實有與小芬出遊,小芬甚至還躺在阿文背上睡覺,且稱呼她的媽媽為丈母娘,認定2人已超乎一般男女交往關係,因此判小芬須賠償阿文妻子15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