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月間清晨騎車出門時,他在偏僻路段發現一名高中女徒步上學,李男竟將高中女推下路旁向日葵田中猥褻得逞,過程中高中女不斷以雙手猛抓李男臉部並高聲求救,才免於遭到性侵,高中女事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審酌李男坦承犯行且已與高中女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1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高中女上學慘遭李男猥褻,法官判李男1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李男去年1月9日清晨6時許,他騎乘機車行經中壢區某處偏僻路段,李男發現高中女生獨自徒步背書包上學,色心大起的他竟趁天色昏暗,將高中女強推下路旁向日葵田猥褻得逞。
過程中,高中女不斷以雙手猛抓李男臉部並高聲求救,李男痛到趕緊騎車逃離現場,高女才免於遭到性侵,事後驗傷報警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坦承強制猥褻,否認性侵,法官審酌李男坦承犯行且已與高中女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1年4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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