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41歲男星趙駿亞1月10日晚間6時許,宣稱趕著回家和媽媽吃飯,欲強行穿越警方因應凱道周邊選舉造勢活動而設立的交通管制區,而與警方爆發口角衝突,一氣之下竟推倒推倒員警,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訊後5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偵結,趙駿亞雖然坦承行為不當,但不認為有罪,加上與員警調解未成,將趙駿亞起訴。
▲趙駿亞被以妨害公務移送,5萬元交保。(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趙駿亞被控於1月10日傍晚,開車要經過凱達格蘭大道時,因被交通管制點的員警攔阻,不滿員警未指揮轉彎繞道,下車與一賴姓員警理論。就在大聲質疑賴員為何不攔其他車輛只攔他時,賴員要求他後退,反而激怒趙駿亞,一把將賴員推倒在地,造成賴員胸部及腰部挫傷。
之趙駿亞當場被帶回轄區仁愛路派出所,賴姓員警則在赴醫院驗傷後,對趙駿亞提起傷害告訴,警方也在訊後將趙駿亞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訊後趙駿亞被以5萬元交保。
當時,趙駿亞面對媒體,先說了聲抱歉,並強調當下他是要趕著回去和家人吃飯,沒有要衝撞交管點,員警很辛苦,他沒有設身處地為員警,非常對不起。
不過趙駿亞向檢方表示,自己不懂法律,知道錯了,不過和「認罪」是2碼子事。檢方勘驗員警密錄器等事證,認定趙駿亞的犯行,且未與賴姓員警達成和解,因此依法起訴。
▲趙駿亞強調當時是為了趕回家和家人吃飯,認錯但不認罪。(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