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32歲粘姓男子,先前在交友軟體結識15歲少女小敏(化名),雙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他隨即要求小敏自拍裸照回傳,藉以證明自己並無欺騙他的感情,小敏只好拍攝自己正面全裸照片及影像給他;台中地檢署遂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起訴粘男。
檢警調查,2018年7月間,粘男經由《愛情公寓》交友軟體,順利結識少女小敏,雙方隨即互加LINE好友;同年7月22日深夜時分,粘男在家中與對方互傳訊息,小敏允諾與他成為男女朋友,他隨即要求對方自拍裸照,藉以證明自己不是感情騙子。
▲粘男要求少女自拍裸照遭起訴。(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隔天深夜時分,小敏到友人住家聊天,過程中以手機拍攝自己正面全裸的照片及影像,再利用通訊軟體傳給粘男,事後小敏母親無意間發現,女兒手機竟有全裸照片,經追問後始知是粘男教唆,憤而對他提出告訴。
粘男應訊時坦承犯行;小敏則證稱,她有向對方提及自己僅15歲,粘男仍要求她自拍裸照,藉以證明她並未欺騙感情,她只好依約照做;檢方認為,粘男罪嫌明確,遂依違反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