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61歲前立委蔡豪涉性侵疑雲,4年前被控灌醉女助理性侵得逞,女助理酒醒後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掛急診,沒想到蔡豪前往探視,又將人拉至摩鐵猥褻。女助理隱忍2年仍擺脫不了陰影,鼓起勇氣提告,儘管蔡豪堅決否認侵犯,但仍被橋頭地院依乘機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10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6年7月間,蔡豪時任一家公司顧問,在辦公室接待貴賓時,藉機對女助理灌酒,見她不勝酒力醉倒,竟其揉胸及以手指性侵,並拉著對方手摸自己下體,因女助理無力抗拒,只能任憑擺佈。
▲61歲前議員蔡豪捲性侵疑雲,遭判4年10月。(圖/資料照)
酒醒後,女助理因酒疹感到身體不適,請求公司秘書聯絡蔡豪,推辭後面出差行程,自行前往高雄榮總掛急診,蔡豪竟趕赴醫院探視,並藉口將人拉到摩鐵強壓性侵得逞。女助理隱忍2年,曾尋求諮商協助,但仍擺脫不了陰影,鼓起勇氣報警提告。
蔡豪否認性侵,辯稱女子並非他助理,因有意北上至他友人所開設的公司求職,才會相約洽談,席間並無飲酒,會面後不久又接到女子來電,表示人在醫院打點滴,因身上錢不夠,盼他前往相助,又說自己家住大樹太遠,想至高鐵站附近旅館住一晚,才會搭乘計程車陪同登記,「登記時還是她自己掏出證件」。
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因女助理指證歷歷、證述詳盡,事後曾向友人哭訴遭性侵而離職,因此認定蔡豪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證明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1年4月,合併應執行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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