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詹鎰睿報導
新北市近日發生一起「偷吃被抓還能沒事」事件,一位洪姓女子與丈夫結婚逾20年,起初發現有小三介入時,選擇相信並被眼前堅定的丈夫蒙騙過去,一個月後卻驚見2人正親得火熱,還被小三大罵「恐龍」,事後洪女決定告上法院,認為小三破壞婚姻,並要求賠償160萬元,但沒想到法院卻以「舉證不足」駁回告訴。
▲正宮因為「舉證不足」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法院判決書指出,洪女與丈夫在2000年結婚,育1子1女,於2016年時才察覺到任職科技公司的丈夫在外頭有染,而且也聽聞朋友目擊到2人在車上幽會,洪女雖然震驚但還是不願相信,某次,洪女帶著丈夫遺忘的東西來到公司,卻在停車場撞見2人抱在一起,但他們趕緊澄清,「只是在講話」,在加上男方堅定的神情,讓洪女不疑有它。
不料一個月後,做完美甲的洪女正好路過公司,想說順便給老公驚喜,但沒想到打開辦公室門瞬間,讓她心都碎了,眼前的2人正親得火熱,讓洪女當場逼瘋,一度氣到哭出來,對著小三大吼「不覺得對不起妳先生嗎?」而小三卻反罵「恐龍」。
事發後,丈夫回到家才坦承一切,是與小三到中國出差才發生關係,時間已有1年多,而且過程中有拿掉過孩子、也有小流產過,他把聊天紀錄全部攤開,洪女認為婚姻遭到破壞,便要求小三賠償160萬元。
法院審理時,小三則辯稱一切都是為了順意、滿足老闆才配合,強調是基於職務,並舉出對話「一般來說,員工乖乖聽老闆話,不違反老闆才會受到好待遇」、「有腦袋都知道,要順從,要滿足老闆需求」。
法官看完所有聊天對話紀錄後,發現都是洪姓丈夫熱烈主動的語句,而小三卻被有太大熱情的回應,僅能認定是單方面的追求,至於偷吃一事,因辦公室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最後新北地院就以洪女「舉證不足」駁回,並判處小三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