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穎亭/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利用交友網站,約到一名15歲的援交妹進行性交易,不料被警方查獲,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不過法院審理時發現,該名援交妹在交友網站謊稱已成年滿19歲,因此最後判劉姓男子無罪。
▲因15歲援交妹謊稱19歲 ,劉男最後判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自由時報》報導,劉姓男子在108年2月時,上交友網站「獵豔」,認識到一名少女,2人私下交換LINE聊天,說好以「1萬元買1次」到汽車旅館做性交易,不料事後被警方查獲與「未成年」違法性交易送辦,但劉男到案喊冤說,對方告知已滿18歲,且外型就像是大學生一樣,穿著很成熟,根本不知道對方才15歲,不過警方仍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法辦。
橋頭地院審理時,發現該交友網站有限制18歲才可以加入,15歲少女謊填年紀為19歲使用,劉男見面時,還特別化妝做成熟打扮,因此最後判處劉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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