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柏廷/綜合報導
日前,中國有名年僅10歲的女童偷刷父母的信用卡打賞直播主,金額高達約200萬人民幣(約841萬新台幣),消息曝光後引起當地社會譁然。因此各界便對於未成年在網路上打賞、抖內的行為是否有效展開爭論,對此,中國最高法正式確認此舉「無效」。
最高法新頒布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中,表示民事上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若在網路遊戲內儲值付費及直播平台上打賞,支出金額若與其年齡及智力不符,監護人便可要求相關負責公司退還款項。
▲未成年若抖內、贊助直播主金額不符其年齡,監護人可要求退費。(示意圖/資料照)
另外,若未成年人在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符的大筆款項後,監護人給予承認才具有效力,不承認則反之。中國網民針對此舉展開了熱烈討論,有些人認為這些過度打賞、儲值的行為若能夠全額退費,對於遊戲營運商、直播平台是不是有些不公?難道父母沒有教育上的責任嗎?
除此之外,也有中國網民認為能夠利用未成年玩家的身分,配合遊戲中的活動儲值,之後再藉由父母不予承認的理由進行退費,儼然使最高法成為玩家們投機取巧的方法。遊戲營運商是否有對此制定相關舉措,目前仍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