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示意圖。(圖/Jun, flickr CC License)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過去曾有客運司機讓乘客在交流道下車,也曾有貨運業者在交流道上交貨、分裝貨品,影響行車安全。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服務區以外的指定場所如國道等路段裝卸貨物或上下乘客,將開罰一千兩百元。另汽車行駛國道若爆胎或機件脫落等,原罰一千二百元,將加重處罰為三千到六千元。交通部上周五配合完成相關裁罰基準表修正,明訂小車將開罰三千元,大車開罰四千五百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六個月內滿六點可吊扣駕照一個月。
《蘋果日報》報導,機車行駛時,駕駛若有手持香菸、點菸或抽菸等影響他人的行為,將罰六百元,此項取締要件是以是否影響他人為主,因此若在汽車內閉窗抽菸,或附近無其他車輛,將不開罰。而併排停車以往機車罰九百元、汽車罰一千二百元,也將統一加重罰二千四百元,以避免後方車輛為了閃避而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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