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蕭姓男子因尾隨11歲女童,並假按摩伸手撫摸女童胸部,挨告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判刑2年,緩刑5年,不過緩刑期間,需依檢察官指示,到醫療或心理諮商機構接受精神治療、心理輔導,全案可上訴。
▲蕭姓男子假借按摩,伸手撫、揉女童的胸部,女童被嚇到大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蕭姓男子被控於2019年3月間,尾隨11歲女童進入社區後,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女童住家,又謊稱要替女童按摩「做醫療」,卻是把手直接伸進女童的衣服內,撫摸女童的胸部。女童被蕭男的舉動嚇壞,大聲哭叫,蕭男才罷手逃離。
法官考量,蕭男已經認罪且以40萬元達成和解,也取得女童的父親願意給予自新機會,因此依法給予緩刑,只是女童的父親希望蕭男能接受治療,避免再犯,因此法官判決蕭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到檢察官指定的醫療或諮商機構,接受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