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 專家: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

陸媒引述專家說,港版國安法大部分內容已經起草,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很快將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此外,中國國安部門可能在港設立機搆,負責搜集情報等。

▲港版國安法大部分內容已經起草,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可能很快將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完成立法程序。(圖/翻攝自Stand News 立場新聞)

北京環球網在報導中引述香港律師、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和另一名接近北京的香港專家說,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已擬定十之七八,預料會比預想的時間更快交付表決。

黃英豪說,人大常委會可能在全國人大和政協會議(兩會)閉幕後就召開臨時會議,在兩個月內加速完成立法程序。

他說,港版國安法的內容將會十分細緻,有非常明確的法律條文,比如規定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年的監禁刑罰、何種情況下處以多少罰款等,為法官未來審判時提供明確依據。

黃英豪又說,港版國安法可能將授權中國國安部門在港設立分支機搆,該機構除搜集資訊情報和聯絡溝通的職能,還可望擁有在港直接執法的一定權力,但這個機構將如何與香港現有執法機構配合與銜接,有待進一步明確。

他說,目前香港沒有專門負責情報工作的機構或部門,原本負責資訊搜集工作的香港警隊政治部已於90年代解散,尤其反恐情報工作更是無人承擔。

面對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建立專門機構處理相關事務非常必要。

他指出,處理國家安全事務需要高度的專業性,香港普通員警或政府官員缺乏具體的調查手段;未來這一工作可能主要由北京中央派駐香港的國安機構承擔。

此外,報導引述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說,港版國安法在執行上可能參考澳門模式,設立一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只允許中國籍法官及檢控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他說,港版國安法的執行並非一些人士想像的那般將相關涉案人員帶回中國大陸調查審問,而是設計一些機制,在香港本地執法實施,並會在法律設計中考慮到基本法和香港現有的本地法律。

黃英豪和李曉兵都認為,在港版國安法未來的司法程序中,香港法庭出現「有法不依」情況的可能性較小,法官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條款裁決個案。

李曉兵說,倘若屆時法官不依照港版國安法的規定審判,就意味著香港已陷入嚴重的憲制危機,屆時就必須採取「其他手段」。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昨天公開說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他指出,決定草案將明確規定,香港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北京中央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

 

中央社
#國安法壓境香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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