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保祥/台北報導
最近傳出韓國內野手姜正浩向台灣中華職棒(CPBL)投石問路傳聞,所知沒有任何球團提出身分照會,韓國職棒(KBO)29日表態「規則上沒問題」,若從中職規章來看,3次酒駕遭到法院判刑的姜正浩,不可能出現在中職打球。
▲中華職棒規章外國籍球員管理辦法。(圖/記者蕭保祥攝影)
姜正浩從韓職首爾英雄到大聯盟(MLB)打球運用入札制度,2016年年底回韓國第3次酒駕遭到逮捕,判刑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2年,這讓姜正浩17年無法取得美國工作簽證,18年回大聯盟也沒有打出過往身手,去年遭到匹茲堡海盜釋出,一直尋找機會。
根據中職規章第17章「外國籍(職)球員管理辦法」第94條【不正行為】,「外國籍隊職員曾凡有犯罪、重大違紀、賭博、鬥毆或其他影響職棒形象之不正行為者,經聯盟查證屬實,球團必須立即停止聘僱。」
根據中職規章,海外聯盟未服完禁賽不得在中職註冊,但設定是「違法禁藥規定」的球監。
姜正浩因為3次酒駕毀損KBO形象,表達回韓職打球意願後,KBO在25日開會禁賽1年與社會服務300個小時,中職規章明顯說明不可能,姜正浩唯一選擇是回首爾培育證券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