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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夜站崗、爬牆!律師曝徵信社抓姦秘辛:月薪破百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29)日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失效,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對此,一名多次參與抓姦的楊律師感嘆「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很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對名下沒財產的人更無所謂」。

楊律師今日在臉抒發文寫道,「剛當律師時,我常半夜跟著徵信社破門而入抓姦,拆散別人又有錢賺」他原本以為都是男方外遇居多,「但多年抓姦的統計結果,老公通姦的比例只比老婆出牆略高一些而已」。

▲律師透露徵信社以跟拍以及和解費抽成為收入來源。(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 Pixabay)

楊律師提到,徵信社主要是賺取跟監、跟拍的費用,若要抓姦時,就會找律師及報警,姦夫淫婦帶到警局時會先談和解,若能談成,徵信社能抽成3~5成「後者才是最大收入來源」。

楊律師表示早期徵信社的「經理」賺很大,業績前幾名的月薪輕鬆破百萬,而衝第一線的其實都是「外務員」,除了邊開車邊拍,或是在旅館外站崗「少數特殊情況下,必須冒險爬牆潛入,若沒拍到東西,回去會被經理罵,有些經理還會扣薪」,不過近年徵信社的收入早已大幅下滑。

▲律師表示徵信社早年月薪輕鬆破百萬,近年下滑不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 Pixabay)

楊律師提到感嘆,通姦除罪化後,徵信社只剩收跟監跟拍的收入了,「這代表徵信社將在這一兩個月內極速瘦身,很多經理及外務員會失業」而最大的收益者則是警察、檢察官、刑庭法官、書記官「因為案件量會減少,姦夫淫婦也會受益,因為沒有刑責,也不會在警局簽下百萬和解書,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很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對名下沒財產的人更無所謂,這也代表受害的正宮最多只能拿到一點點分手費,但扣掉律師費及裁判費後還剩多少?能強制執行拿到手的又剩多少?」

楊律師認為,通姦除罪化的結果其實是有好有壞的,但壞的部分只被討論到一小部分而已「希望未來民事庭能提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行情』,唯有如此才能讓通姦除罪化的壞處盡量減少」。

#2020台灣通姦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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