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今年4月間,海巡署「桃園艦」35歲的梁姓大副,酒後駕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承德路、中正路交叉口,逆向衝撞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猶如保齡球般將8台機車紛紛橫掃在地,導致4名機車騎士(2男、2女)受傷送醫,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事後梁男也坦承酒駕,且認罪並表示願意跟被害者和解賠償損失,巡署艦隊分署獲報後,也立即將梁男記大過、並調為非主管職務,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日前公懲會審理後,判他降一級改敘。
▲海巡署「桃園艦」大副酒駕釀禍。(圖/資料照)
據了解,今年4月21日晚間,梁男駕駛銀色小客車,行經北市承德路與中正路口,突然逆向衝撞正在停等紅燈的8輛機車,導致機車全部倒地,造成4人受傷送醫,警方獲報後趕抵,發現梁男的酒測值為0.52毫克,明顯已超過法定標準,被警方依公共危險與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巡署艦隊分署獲報後大為震怒,依規定將梁男記1大過,並調離現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移送公懲會審理。
▲海巡署「桃園艦」大副酒駕釀禍。(圖/資料照)
梁男表示,當時下班後跟友人在新北市八里區聚餐,由於得知家中2幼子哭鬧,家人也希望他趕快回家安撫,加上聚餐地點偏僻,沒有大眾運輸工具,他一時心急想趕快返家,才會酒駕釀禍,對於衝撞機車造成4騎士受傷,也深感懊悔,願意跟所有被害者和解並賠償損失,希望能從輕發落。公懲會審理後,認為梁男所為除觸犯刑法,還有違公務員應謹慎規定,因此有予以懲戒必要,判降級改敘。
▲海巡署「桃園艦」大副酒駕釀禍。(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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