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印尼籍女移工被員警攔查,竟企圖拿2萬元行賄員警,遭移送法辦。法官認為,雖然女移工涉犯的是貪汙罪,但並未真的拿錢出來交付,且為社會弱勢,需得扛起印尼老家全家人的經濟,又一時驚慌失慮,因此判決得免刑。
▲印尼女移工被員警攔下,竟企圖以2萬元行賄,法官考量其一時驚慌失慮,判決免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該名女移工來自印尼,5月5日凌晨獨自走街上被轄區員警攔下,她卻慌慌張張說會拿錢給員警,哀求別把她送回家「老闆我可以給你錢嗎?我現在拿2萬塊給你好嗎?」員警當場拒絕,並將女移工帶回派出所,偵訊後解送至移民署,並以貪汙罪送辦。
檢方偵訊時,女移工坦承是不想被逮捕,才會試圖拿錢給員警,因此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將女移工起訴。
法官認為,在印尼的老家,女移工是唯一經濟來源,她離鄉背井來台,為社會弱勢族群。會企圖行賄,確實是擔心被逮遭遣送後,老家頓時會失去經濟支柱。因並未實際交付財物,且僅2萬元,因此得以減刑,判決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