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距離6月6日、高雄史上首次市長罷免投票日,只剩下黃金48小時!眼見高雄市長韓國瑜深陷下台危機,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今(4)日一早向高雄人喊話,並質疑「為什麼只有韓國瑜要被罷免?這公平嗎?」引發網友的激烈爭論。
▲ 距離6月6日的罷韓投票,只剩下黃金48小時。(組合圖/翻攝自臉書)
針對6月6日的罷韓投票,陳學聖今日在臉書撰文表示,「就算你再怎麼討厭韓國瑜…… 說貪污,韓國瑜沒有貪污!說亂講話,有人嘴巴比韓國瑜更壞!說落跑,韓國瑜不是第一也不是唯一!為什麼只有韓國瑜要被罷免?這公平嗎?」
陳學聖還向高雄人喊話,「請再給韓國瑜團隊兩年為高雄打拼的機會!就讓事實來證明一切!」
貼文一出,引來不少網友討論,並揭露罷韓的真正原因,「韓總要征服宇宙的人欸,你少在那邊阻礙他」、「把他罷下去!讓他專心帶領中國國民黨」、「委員,你是在比爛的嗎」、「一選上就想選總統,這樣的行為模式說真的無言啊」、「你真的沒救了咧,你就是因為蹭憨才沒選上的,為什麼還執迷不悟咧」。
▲ 陳學聖質疑,「為什麼只有韓國瑜要被罷免?這公平嗎?」
此外,為維護投開票秩序,並保障民眾投票權利,高雄檢方3日說明違法行為處理原則如下:
● 投開票所內: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等且不服選務人員制止、令其退出;亮票、攜出罷免票、於投票所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等,依選罷法究辦。
● 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對於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而仍繼續者,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擾亂投票秩序,甚至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人,依其行為態樣分別適用公職人員選罷法查辦。
● 投票所四周30公尺外:不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例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等,按情節輕重,依刑法究辦。
至於其他涉及刑事責任的妨害投、開票秩序的部分,檢方指出,依其違法態樣,分別依選罷法、刑法等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