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竹報導
新竹縣1名林姓男子,先前因酒後開車遭逮,愛車隨即被拖回警局保管;孰料,林男居然無視警方封條,並拿出預藏的備份鑰匙,偷偷將車開離警局,再度遭到警方送辦;新竹地院竹北簡易庭判林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檢警調查,今年3月3日凌晨1時許,林男開車行經新竹縣新豐鄉松林街及尚仁街口時,遭到警方攔下盤查,進而發現他酒後駕車,林男隨即被逮捕送辦,愛車則被拖回至新竹縣新湖分局山崎派出所保管,車門上還貼有警方封條。
▲林男無視車門封條,直接拿出備份鑰匙開走愛車。(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孰料,林男從地檢署離開後,不但沒有自我反省,還拿出家中的備份鑰匙,趁著深夜四下無人之際,悄悄潛入派出所找車,還無視警方張貼的封條,強行打開駕駛座車門,然後開車加速逃離現場。
法官認為,林男酒駕有錯在先,卻不思以合法程序取回車輛,反而潛入派出所開走愛車,顯然視法律為無物,影響國家公權力行使,遂依除去查封標示及違背查封標示效力罪判林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