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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4)日表示,店家收到振興三倍券後,兌領成現金的方式分為兩種,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選擇開戶銀行或郵局兌領;沒有統一編號者,則可委託有統編的商圈組織、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等單位兌換。
▲振興三倍券7月份將開放申請。(圖/經濟部提供)
振興三倍券自 7 月 1 日起開放申請,採行紙本、電子支付、電子票證、信用卡等多元管道,並從 7 月 15 日開放累計、索取使用,屆時民眾能領到的分別是4張500元與5張200元。若是開店的朋友收到三倍券後如何兌領,經濟部表示,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到開戶銀行或郵局兌換,提供統編就可以存入企業帳戶。如果要存負責人帳戶,除提供統編以外,還要提供稅籍或商業登記。至於沒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委託有統編的商圈組織、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等單位,向銀行或郵局兌現後再發給店家。
▲店家領到三倍券後兌換現金流程出爐。(圖/經濟部提供)
而經濟部也表示,民眾使用三倍券不鼓勵店家找零,因為三倍券的目的就是要刺激消費,希望大家買超過面額,但若店家要找零,經濟部也不會強力禁止,不過指出消費者不能強迫店家找零。
經濟部強調,歡迎店家、商圈跟攤販,一起集思廣益,推出更多優惠組合,讓所有消費者享優惠,也活絡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