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判無罪!網問「李父死了還能上訴嗎」 律師親自解答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壓制鄭姓嫌犯時慘遭刺死,嘉義法院4月30日一審宣判,鄭姓嫌犯因為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父親李增文對判決結果相當失落、鬱鬱寡歡,明明不菸不酒卻突發胃出血,在本月4日搶救無效身亡,享壽67歲,家屬悲痛萬分,完全無法接受。有網友提出疑問,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李父已經上訴二審,現在抑鬱而終是否「告訴會自動取消」,律師也親自解答。

▲告訴人去世是否影響上訴,律師親自解答。(圖/Pixabay)

殺死兒子李承翰的嫌犯因「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李父因此抑鬱而終,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詢問,「被殺員警的父親收到判決之後已經上訴二審,現在李父憂鬱而死,我記得告訴人死亡,告訴就會自動取消,這樣殺警的好像就真的無罪了喔?」該名網友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49條規定,上訴期間為10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但是現在上訴人死了,上訴應該會取消吧?李母跟檢察官不知道當時有沒有一起上訴?如果沒有,應該就……」

▲李承翰父親抑鬱而終。(圖/資料照)

疑問一出引發討論,「他還有媽媽不是嗎」、「殺人是公訴罪」,但原PO認為李母沒有提起上訴,且那是一審結果,如今想要探討的是二審的告訴人身亡,是否會取消上訴,討論眾說紛紜沒有一個定論。對於網友的疑惑,《三立新聞網》訪問到胡原龍律師解惑,胡原龍律師表示,殺人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只有檢察官能提起上訴,告訴人僅是「請求上訴」,因此,即使告訴人在上訴期間身亡,也不會影響案件的上訴跟審理。

#嫌犯有病判無罪 鐵警父抑鬱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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