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屏東2名未成年少女珍妮(化名)、麗莎(化名),3年前逃離安置機構,因無處可去,竟利用交友軟體與成年男子大龍(化名)、阿雷(化名)達成協議,約定賣身換宿,4人玩起交換伴侶,經社工追問之下,全案這才曝光。
判決書指出,16歲珍妮與15歲麗莎,均為未成年少女,住在屏東縣安置機構,2017年11月間下午自行逃離,但因身無分文又無處可去,珍妮竟利用交友軟體,與剛認識不久的、26歲已婚的大龍求救,要求提供住宿地點,2人願以身體作為代價。
▲2少女逃離安置機構以賣身換宿。(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翻攝PIXABAY)
雙方達成協議後,大龍開車前往載2女至友人阿雷住處,趁著阿雷還沒返家前,已先行與珍妮、麗莎性交,不久後阿雷也回到家裡,大龍就此離去,但2女並不認識阿雷,然而阿雷竟趁珍妮熟睡時,與麗莎交纏一夜,雙方進而產生感情。
3天後珍妮與麗莎分別回到機構,案經社工追問去處後得知經過,憤而報警。大龍到案後,矢口否認與2女性交,辯稱當日前往阿雷家,其祖母、哥哥及姪女都在家,他聊了一下天後就離去,一審法官不採信其說詞,將其判處1年1個月;而阿雷則坦承與麗莎發生關係,判處6個月。
大龍不滿上訴,儘管2女說詞前後不一,但高雄高分院仍認定,大龍如今已成家為人父,明知2女為未成年少女,卻幫忙提供陌生人住宿,並與她們性交而未反省,犯後飾詞狡辯,考量其無前科,家中上有3名幼子要養,經濟狀況辛苦,依妨害自主罪改判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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