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今年3月間騎乘機車行經文化、文明路口時,因後照鏡少一邊,且排氣管未依規定裝設防燙蓋,遭警攔查開單,沒想到林男不滿被開單,竟動手推員警,甚至還想搶回自己的駕照,導致2名員警受傷,林男當場被壓制送辦。基隆地院全案審結,依妨礙公務罪判林男50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5萬元。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妨礙公務罪判林男50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男今年3月11日晚間,他騎乘機車行經文化、文明路口時,因後照鏡少一邊,且排氣管未依規定裝設防燙蓋,遭警攔查開單,林男不滿被開單,竟推開員警,伸手想搶回駕照,過程中導致2名員警受傷,林男當場被壓制送辦。
檢察官庭訊時,林男辯稱自己並沒有推警察,更沒有搶駕照的行為,但2名警員身上的密錄器,卻清楚拍下整個過程,檢方因此不採信其說詞,訊後依妨礙公務罪嫌將林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林男明知取締者是警察,竟將2人推開搶駕照,妨害員警執行公務,且林男事後未向2名警員道歉,否認犯行,因此依妨礙公務罪判林男50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