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51歲劉姓男子,因噪音問題與樓上林姓住戶發生糾紛,劉男一氣之下除了在天花板安裝「震樓器」反覆敲擊外,並在公共區域的樓梯扶手抹油,導致林姓住戶家人下樓時差點摔倒,林姓住戶與其他鄰居忍無可忍下報警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錄音檔內容,警方、鄰居等證詞,依強制罪判劉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罪判劉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住在3樓的林男,因噪音問題與樓下劉男長期相處不睦,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間,劉男以不詳工具反覆實施敲擊2樓層間的樓板,甚至還以「震樓器」密集、不定次連續敲擊,導致林男一家人1年多來無法安眠,甚至因此還罹病。
不僅如此,劉男明知住處是無電梯的公寓大樓,2018年5月間,劉男竟在樓梯扶手上塗抹不明油漬,不但妨害他及家人通行權利,還害行走需柺杖林男的媽媽差點跌倒,林男一家人與鄰居忍無可忍下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辯稱,不滿林男在地板製造噪音,受不了才會裝機器反擊,但只有敲擊過3、4次,最晚不會超過晚上10點,且在樓梯扶手上抹油,不是要妨害人通行,只是希望對方的手因此弄髒,且上、下樓梯也可扶鐵柱,不一定要扶樓梯扶手。
法官根據錄音檔內容,警方、鄰居等證詞,加上林男一家的診斷證明書,因此不採信劉男說詞,依強制罪判劉男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