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9)日拒絕對三星集團少東李在鎔發出羈押令,李在鎔遭檢方指控的罪名,包括違反上市公司會計法規以及操縱市場。▲李在鎔因2015年的合併案被檢方聲請羈押。(圖/路透社/達志影像)李在鎔現為三星電子副會長,檢方上週向庭上聲請羈押李在鎔,指三星2家關係企業2015年合併,有助於他擴大對整個集團的掌控力。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日發表聲明說:「檢方的調查似乎蒐集到相當充分的證據,但欠缺說明羈押李在鎔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