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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朴槿惠閨密崔順實干政醜聞,今(11)日一審宣判,崔順實確定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罰金200億韓幣(約新台幣4.96億元)。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圖/資料照)
崔順實自2016年11月因干政風波遭起訴開庭後已經過了3年7個月,崔順實在一審與二審中皆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根據韓媒報導,後來大法院合議庭認為,二審判決中的「要求三星集團支援特訓中心」一事不能被認定為威脅,因此將此部分改為無罪,將原本的20年刑期減少2年為18年、罰金200億韓幣(約台幣4.96億元)。
崔順實與安鍾範因為長年來與朴槿惠共謀強迫三星電子等15家全經聯(全國經濟人聯合會)會員公司向以朴槿惠為首的Mi-r基金會(Mi-r foundation)與K-SPORTS基金會(K-SPORTS Foundation)等兩間財團法人繳納774億韓幣(約台幣20億元),在2016年遭到檢方起訴。
▲三星少主李在鎔涉行賄。(圖/資料照)
另外,三星電子少主李在鎔和三星高層遭指控為崔順實女兒購買價值約1.9億元台幣的頂級賽馬,並非法贊助替崔牟利的基金會。朴英洙表示,李在鎔透過行賄,取得政府支持,促成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合併,也強化李在集團中的領導權,這個罪行讓三星企業留下無法洗刷的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