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即將在本月12日起生效,對此,警政署指出,這次修法重點是將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為了保障已持有操作槍民眾之權益,該條例修正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意即今年12月11日之前,開放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民眾應儘速在期限內辦理報備登記,以免逾期觸法。
▲警政署公布操作槍報備流程。(圖/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表示,針對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之民眾,可於今年6月12日到12月11日間,民眾只需攜帶操作槍及身分證件,前往戶籍地警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並當場填寫相關表格,待警方完成鑑驗發照後,即可繼續合法持有操作槍。
警方提醒,倘若操作槍持有者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根據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警政署呼籲,未來操作槍將全面納管,希望從源頭斷根方式,杜絕改造槍枝來源,警察機關將持續全面檢肅非法槍枝,藉以維社會治安,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警政署介紹操作槍構成要件。(圖/警政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