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41歲許姓男工程師,先前利用P2P軟體散布未成年少女性交影片,警方網路巡邏時得知此事,循線通知他到案說明,許男坦承因自己一時疏忽,沒有更改程式設定,才會誤觸法律,台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許男4月徒刑,緩刑2年。
據了解,「eMule」程式是具備檔案分享及交換特性的P2P軟體,今年1月間,許男使用「eMule」程式下載「羅莉(日文)」、「援交」、「15歲」等檔名的影片,由於該程式下載時會同步上傳,因此許男此舉明顯觸法,遭到網路巡邏警員循線查獲。
▲許男下載未成年少女A片遭判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許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表示他知道「eMule」程式有同步下載及上傳的功能,自己使用時卻忘記更改其設定;法官認為,許男並無任何前科,又是資訊工程系碩士畢業,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而且犯後已知悔悟,遂依網際網路供人觀賞兒童或少年為性交行為影像之電子訊號罪判許男4月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