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阿明」(化名),他指控妻子與男子「阿文」(化名)長期搞婚外情,甚至還當場在摩鐵目睹妻子與阿文衣衫不整躺在一起,2人事後向他道歉賠償,並簽立和解筆錄,沒想到妻子還打電話向大姨子譏笑他的性能力,讓他覺得相當受傷,因此心碎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官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准離婚,案經上訴,高院法官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阿明心碎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阿明指控,他與妻子1992年結婚,育有1女,沒想到妻子婚後竟與阿文偷偷交往,2016年10月間,阿明開車跟蹤妻子,發現妻子與阿文竟到新竹一間摩鐵開房間,氣得他撂人破門抓姦,當場目擊2人躺在床上,阿文全身赤裸,妻子則衣著單薄,2人事後向他道歉賠償,並簽立和解筆錄。
阿明說,妻子還曾打電話給大姨子表示,「他碰我但我不喜歡他碰我,反正我就不喜歡他碰我啦,因為我和阿文很好,這是一點,再來我本來就不愛他」、「他早洩的事情我就把他檯面化」等語,因此讓他忍無可忍,決定提出離婚。
台北地院一審勘驗各項事證後判准離婚,案經上訴,高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婚姻確實難以繼續維持,原審並無違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