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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龍慘了!被認定總統大選前談民調 中選會決開罰50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遭人檢舉在1月6日主持「飛碟早餐-唐湘龍時間」節目時,公開談論民調,中選會召開委員會議後認定唐湘龍違反總統選罷法,開罰新台幣50萬元。對此,唐湘龍受訪時表示「短短20秒的談話就被開罰50萬,似乎不成比例」。

▲資深媒體人唐湘龍被中選會認定在總統大選前十日內談論「民調」開罰50萬元。(圖/翻攝自臉書)

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可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違者可處50萬到500萬元罰鍰。

今年總統及立委大選投票在1月11日投票,有民眾向中選會檢舉,唐湘龍在1月6日主持廣播節目時,提及「如果你(指當時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每天看著民調的數字,你其實根本就不需要競選,你可能會覺得說我穩贏的,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當時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三倍……」等說法,已經涉嫌違反上選罷法規定。

對此,中選會在5月15日召開委員會議討論,中選會函請北市選委會行查證,北市選委會議審議後,認為此段談話內容只是個人意見表述,並沒有引用民意調查資料,並不違法「建議不予裁罰」。

中選會函文請唐湘龍做陳述意見,唐回覆表示,談話內容中沒有引用任何民意調查資料,單純對選情的判斷與評估,難以被稱為發布民調,沒有違法。中選會認為,唐湘龍談話內容「我的民調都大贏,我的民調是韓國瑜的三倍……」等語,提及「民調」及兩位候選人的得票差距,明顯具有民調外觀,並已明確表達該差距是雙方民調差距所產生的結果,兩者已作實質連結。

然而唐湘龍不是非候選人或政黨代表人,顯已不是自行預估或單純對選情的判斷及評估,與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所欲規制「影響選情,擾亂 視聽,妨礙選舉」之民調資料要件相符,「違法情節似堪稱明確」。

中選會因此做成決議,認定唐湘龍違反總統選罷法相關規定,應處新台幣 50 萬元罰鍰,由中選會開具處分書,並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通知限期繳納。

據《中央社》報導,唐湘龍接受採訪表示,「自己在當天的節目中沒有談到任何民調,遭檢舉的文字,是出現在長達1小時的節目中,最後短短20秒而已」。他已經收到中選會處分書,委請律師審酌處理,後續是否提出抗告、訴願或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對於中選會開罰唐湘龍感到訝異,認為他的那段談話完全沒有任何媒體或網路社群引用討論,沒開罰以前根本沒人知道,「是在罰什麼呢」。

該報導指出,唐湘龍認為自己沒有任何不守法的動機、目的或效果,中選會應該回到基準點思考,質疑「這樣處罰的效果在哪裡?」,並表示不希望像他這樣的談話,變成選舉期間的寒蟬政治效應。

報導中也提到,唐湘龍認為,如果中選會公開說明,在法律規定期間,連「民調」兩個字都不能提到,他也接受,願意在節目中澄清跟宣導;如果發函警告他,也算是合理提醒,但這樣短短20秒的談話就被開罰50萬,似乎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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