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他在某飯店擔任外場人員,去年6月間,因補菜問題與飯店廚師發生口角,由於廚師臉上有大片紅色胎記,他嘲諷對方「你以為臉上是刺青喔!」等語,廚師不甘受辱,憤而對邱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邱男拘役40日。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邱男拘役40日。(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在某飯店擔任外場人員,去年6月間因補菜速度與廚師起爭執,廚師:「催菜態度可否好一點,可以請你主管進來跟我講嗎?」邱男回嗆:「你以為臉上是刺青喔!」嘲諷廚師臉上胎記,廚師當場氣炸,除了朝門口丟不鏽鋼容器導致邱男受傷外,另向邱男提告妨害名譽。
法官庭訊時,廚師指稱,臉上胎記是我一輩子的創傷,從小就被排擠、嘲笑,如果是小朋友不懂事就算了,但他已經是成年人,他因為覺得被嘲笑,才會拿東西砸門;邱男辯稱講刺青不是嘲笑對方,只是好奇。
法官認為,對不可改變的外貌,而長期承受不一樣眼光者,自然容易因別人對其外貌的評論而感到名譽受損,因此認定邱男有公然侮辱的行為及犯意,依公然侮辱罪判他拘役4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