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醫勞盟》今(21)日在臉書上傳一張照片,內容為某醫院透過通訊軟體通知員工,表示醫院將為評鑑做準備,準備期間所有員工「不得異動」,理由竟是「此期間如果異動,對醫院的壓力是不可承擔的重。」並強調「評鑑之前6個月內不得離職」是市場行規。
▲圖/翻攝自《醫勞盟》臉書
面對如此誇張的言論,有人建議「直接投訴勞工局,屆時就知道有無行規!」更有人諷刺行規超越憲法,要求大法官釋憲。目前仍不確定是哪間醫院的訊息,但根據勞基法第15、16條規定,勞工最多只需於30日前告知雇主,就可以辦理離職,6個月內不得離職顯然已經違反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