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監委被提名人賴振昌,遭媒體披露住家涉及違建,並且4度遭查報卻屢拆屢蓋,引發一連串爭議,因此他23日發布書面聲明澄清,事實是屋況不良整修,業者不諳法規所導致,經舉報後已拆除。
▲監委被提名人賴振昌。(圖/資料畫面)
賴振昌聲明指出,有關媒體報導,他在台北市北投區住家房屋涉及違章情事,這間房屋是他妻子於民國94年取得,該屋建於民國72年,購買時屋齡已超過20年,屋況不良不堪使用,故聘請土木包商進行整修。但因業者不諳法規,導致不慎有部分整修物涉有違章情形,經舉報後由市府業管單位拆除,相關拆除費用也均核實繳清。
聲明並指出,媒體稱他有4件違建舉報為「屢拆屢建」,並非事實。依北市建管處說明,第1至第3違建案標的,均為3樓頂樓違建案,第1與第2案之查報日期同為2006年3月23日,拆除日也是同年4月4日結案,實為同屬一案,並無所謂「屢拆屢建」。至於第3案標的同為3樓頂樓違建,但建管處基於無公安疑慮,因此排程較晚而已。
至於住屋裝設電梯部分,賴振昌指出,是他的母親生前年邁行動不便所設,但受當年法規較為嚴格所限,申請時未獲通過,如今政府配合台灣人口老化現況,有逐漸放寬法規規定趨勢,目前正委請建築師申請核准中,如果時效無法配合,他也尊重主管機關處理,願意配合拆除。